1.提案之效益須符合「強化外部公共服務」或「提升內部行政效能」。
2.須具體說明AI技術應用情境(如生成式AI、機器學習、預測分析等)。
4.若使用AI工具,須符合政府相關法令法規並揭露使用方式。
1.提案表單及團隊資訊(必填):完整填寫提案內容及團隊資訊。
2.其他輔助資料(選填):可另附其他視覺化或相關資料(限以PDF格式上傳,並請整併為單一檔案,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0MB)。
3.其他參考資料(影片連結,選填):可另附其他影片網址連結,如YouTube或雲端硬碟之影片連結(3個連結為限)。
4.AI工具使用聲明與揭露(必填):詳實勾選並說明是否使用生成式AI輔助。若有使用,須說明工具名稱、功能、使用目的及範圍,並切結符合人工智慧基本法及「行政院及所屬機關(構)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」等規定。
2.入選名額以各組24案為原則,初審共識會議後於活動網頁公布入選名單。
安排參賽團隊至評審現場簡報,若評審委員認有實地訪視必要時,另行安排委員至指定參賽團隊處實地訪視。完成全數參賽團隊評審後召開決審會議評選最終獲獎團隊,另於決審會議後公告獲獎名單。
(1)系統實際運作與驗證:須演示實際AI應用,呈現真實數據流與系統畫面,供委員觀察並驗證其穩定運作3個月以上之真實成果。
(2)具體量化成效(KPI):須具體說明導入AI後之量化績效,如行政處理時間縮短之百分比、公務案件處理量或公共服務量能提升之件數等實質減負數據。
(3)落地擴散與技術架構:須說明技術架構是否可開放授權移轉、跨機關推廣規劃及系統資料治理與個資資安合規機制。
(4)AI治理與風險管理:須說明演算法偏誤與錯誤決策之防範機制、人工審核與覆核流程(Human-in-the-Loop)及如何保障民眾知情權與申訴管道。
2.前瞻概念組:簡報內容須包含可運行之原型(Prototype)展示、系統操作Demo影片或初步測試數據,具體說明方案規劃與預期成效等。